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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检察院如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4-14 10:29:57

浅谈基层检察院如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社会稳定和谐是人民的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取得成果也会丧失掉,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就没有群众幸福生活。只有保持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人民才能安居乐业,才能凝聚人心、提升人气,才能一心一意谋发展,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因此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创建平安社会、建设和谐美好社会,是履行检察职能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基层检查院处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线、反腐倡廉的前沿阵地,处于利用法律武器调节各种经济关系主战场,处于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最前方,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作用。基层检察院应如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笔者粗浅认为: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给人民安全感

目前,社会大局平稳,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群众能安居乐业,但是,黑恶势力猖獗,两抢一盗高发,暴力犯罪频繁,人民群众缺少安全感,打击刑事犯罪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检察机关要着眼于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要同公安、法院协同作战,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斗争的锋芒对准那些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对准那些杀人、抢劫、强奸、爆炸和致人重伤、致残、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为害一方欺压百性的地方恶势力犯罪分子,对以上大要案件,检察机关要做到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做到快捕快诉,确保一方平安,为社会创造稳定和谐的法治环境。

二、加大 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给人民信任感

  腐败是文明社会毒瘤,是党和国家健康肌肤的腐蚀剂。腐败的危害是巨大的,会严重削弱党和政府的威信,会造成社会思想混乱,会造成社会整体道德水平滑坡,会造成民心丧失,直接危及政局稳定。要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感。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突出查办教育、就业、金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移民补偿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促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创造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执法环境和外部氛围。为确保我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有效地铲除滋生干部腐败的温床,把预防工作纳入反腐斗争和综合治理的总体格局。认真探索、拓展防治腐败的新举措,加强同纪委、监察、审计部门联系和配合,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防范制度和网络,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力度,杜绝和防止滥用职权,以罚代刑,以权谋私现象,针对发案单位管理上出现的漏洞和存在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探索和建立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力度,有效的做好预防犯罪工作。

    三、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给人民满意感

     随着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和利益格局的深入调整,各种人民内部矛凸显,特别是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来讲应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化解冲突、减少社会对抗、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依法维护正常、有序的上访秩序,努力减少越级上访、严格依法、依政策办事、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把解决矛盾纠纷纳入法制轨道,引导涉法上访者正确对待利益调整,以理性合法方式表 达利益诉求。对无理上访、缠访者,经多次劝解不听劝阻,严重扰乱机关办公秩序者,应依法予以处理,确保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给人民公正感

按照“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力度”的要求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一,加大侦查监督力度,对于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无罪乱立或取而不审,另案处理等现象进行监督,切实依法纠正。第二,加大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注意从司法不公现象背后发现司法人员索贿受贿、枉法裁判、徇私舞弊等犯罪线索,维护法制尊严和司法公正。对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判决裁定有失公平的,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要依法提出抗诉,监督改判。第三,加大执行监督力度,加强对监狱劳改场所执行情况的监督,发现存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纠正。通过诉讼监督职能,彰显社会正义,维护司法公正,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救济信心,以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平安稳定社会起到维护的作用。

综上所述,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必须借助于法治的实行。法治追求的价值准则和目标是社会稳定和谐,法治的灵魂在于法的公平与正义,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要努力通过正确贯彻和实施法律,依法严惩侵犯民生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证司法公正,消除或避免司法腐败,维护法的公平与正义,促进依法治国,发挥其在构建稳定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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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周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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