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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的职权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1-05 08:33:07

(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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