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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迷途羔羊”重获新生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8-21 08:27:31

让“迷途羔羊”重获新生

黄州区检察院人性化执法纪实

 

今年以来,黄州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和《关于在公诉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在办案过程中,以预防为根本,以教育为感化手段,以挽救为目的,使一个个“迷途羔羊”获得了新生。

近期,黄州区检察院成功处理了一起在校生涉嫌盗窃案。黄冈某高校在校生黄某,趁同校学生梅某、方某熟睡之际,进入某寝室盗走二人电脑主机两台,当日即转手卖入黄冈通迅广场旁边的二手电脑市场,获得赃款 1250元。事发后,经该校保卫科盘问,黄某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两台电脑主机及赃款全部追回。经黄冈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侦查,黄某涉嫌盗窃罪。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承办的检察官考虑到黄某正在上大二期间,且犯罪数额刚过犯罪起点。如作起诉,毁了其个人前途,也毁了其家庭;如作相对不诉,让其读完大学,走向社会,挽救了其个人,也挽救了其家庭,根据当前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该院采取了人性化执法的方式,选择了让他继续完成学业,对他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让黄某获得了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黄州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更是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挽救他们。今年 116日,团风县马曹庙镇某村村民马某,在他人带领之下,在黄冈市华联商场附近拦乘一辆出租车,至黄冈新港大道市卫生局门口,对司机进行抢劫,并劫得现金 90余元。在逃跑过程中,马某被民警抓获。该案移交到区检察院后,检察官了解到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且属于从犯,认罪态度好,确有悔改表现,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司法政策给予马某不起诉处理,并到马某的家里对其宣布不起诉决定,同时承办检察官对他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再就业教育,让马某走上了正确的人生轨道。

近年来,该院共审理未成人犯罪案件 70165人,对这些人黄州区检察院实行宽严相济、人性化执法,让他们在后来的生活、工作中大多数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合法的位子,实现了重返家园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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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卢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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