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个办案重点为新农村建设清障
记者从湖北省检察机关查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检察机关将突出五个办案重点,为新农村建设清障:在扶贫开发等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向农村基层组织、民营企业或农民索贿受贿等犯罪案件;在管理发放救济款物等过程中实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案件;在农村土地承包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
记者从湖北省检察机关查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检察机关将突出五个办案重点,为新农村建设清障:在扶贫开发等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向农村基层组织、民营企业或农民索贿受贿等犯罪案件;在管理发放救济款物等过程中实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案件;在农村土地承包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
记者从湖北省检察机关查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检察机关将突出五个办案重点,为新农村建设清障:在扶贫开发等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向农村基层组织、民营企业或农民索贿受贿等犯罪案件;在管理发放救济款物等过程中实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案件;在农村土地承包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
记者从湖北省检察机关查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检察机关将突出五个办案重点,为新农村建设清障:在扶贫开发等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向农村基层组织、民营企业或农民索贿受贿等犯罪案件;在管理发放救济款物等过程中实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案件;在农村土地承包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