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位于西湖二路17号,于1952年成立,1968年撤消,1978年恢复重建。
自重建以来,经过27年的发展,现有人员103人,内设机构12个。近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严格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严打”整治斗争、查处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诉讼环节法律监督等检察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我区经济和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连续两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被省、市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先进检察院”的光荣称号,连续五年被评为优质服务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先后有28个集体受到省、市表彰,有7人次受到省检察院表彰,有23人次受到市委、市检察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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