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权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开展青少年维权岗的先进事迹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他们的健康成长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根本保证,维护他们的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紧紧围绕检察职能,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抓机制建设、办案工作、犯罪预防和教育宣传等工作,在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建立和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4年至
2007年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两名科员先后被评为黄冈市市、区两级“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
2006年该科被评为黄冈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集体,
2007年该科科长龙平同志被评为湖北省“青少年维权岗”先进个人。
一、加强领导,建章立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做好青少年的维权工作,一直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始终按照上级院和该院党组的要求认真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首先,加强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领导。
2005年
6月,结合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实际,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侦查监督科等部门具体抓好维权工作,并将维权办公室和维权专线设置在侦查监督科,落实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措施,把青少年维权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提出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事关家庭和睦和祖国未来的经常性的一件工作来抓。第二,明确开展青少年维权的措施和要求,从制度上规范青少年维权工作,该科围绕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制度》等各项制度,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第三,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教育全体干警都要树立关心青少年成长,依法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二、严格规范未检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责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正处于成长过程中,思维定势呈不稳定状态,因此,需要经过正确的引导和帮助,使他们逐步成熟。尤其是对一些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如何在诉讼中使其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更需要给予指导和帮助。对此,在未检工作中,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严格用制度来规范未检工作。一是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立足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做到“三重视、四见面、五查清。” 三重视,即重视告知程序,重视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重视对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四见面,即与犯罪嫌疑人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见面,与当地村委或居委会见面,与所在学校教师见面,与辩护律师见面。五查清,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必须查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和犯罪动机必须查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是否得到保护必须查清;共同犯罪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时是否被胁迫必须查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必须查清。二是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规范帮教措施的落实,做到“三个帮助,四个清楚、五个注重”。即帮助分析犯罪原因,帮助认识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帮助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出生年月清楚;家庭情况清楚;在校学习情况清楚;帮教措施清楚。注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注重对未成年人犯心理健康的教育,注重加强与法定代理人的联系和沟通,注重对监外执行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的维护,注重回访考察。三是指定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责任心强、法律水平较高、懂得青少年心理特点的女检察官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建议看守部门将未成年人犯与成年人犯分关分押和分别教育管理,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科还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
0713-8381312,并在法制宣传中予以公布,从而提升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知名度和公信力,也加深了全社会对这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三、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未成年人处在文化知识、社会经历的积累期及心理、人格的形成期,尤其是处在青春期的青少年,他们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可塑性和不确定性,再加上家庭状况、个人经历、成长环境因素的影响,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呈现出极为复杂的原因。因此,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强调重调查研究,重事实、重证据,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利于其今后发展成为社会有用之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处理问题,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
2006年以来该科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48件
175人,审查后,批准逮捕
42件
149人,不批准逮捕
4件
12人。在办案过程中,该科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既体现了严格执法,又让未成年人及亲属体会到社会的关怀,使其树立人生的信念。
2007
年
5月黄州区赤壁中学初三在读学生李某受人邀约,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司机现金
30元,在逃跑的过程中被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作案时未满
18周岁,属未成年人;且在该起犯罪事实中起次要作用,系丛犯;归案后李某后悔不已,一再表示要读书,鉴于其中考在即,学校、居委会又出面担保,其父母也表示要严加管教。经审查后,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
科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犯罪,但其具有法定从轻情节,且有悔过之意,并具备有效的监管条件,因此作出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决定。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2007
年底,黄州城区发生一起涉嫌猥亵儿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杜某心生邪念,猥亵自己
7岁的外孙女儿杨某并致其生殖器受伤,犯罪嫌疑人外出逃窜,案发后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迅速介入案件了解案情
,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公安机关于同年
12月
11日将逃窜至北京的犯罪嫌疑人杜某抓获。
2008年元月
29日,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杜某的文书及案卷材料后,该科快结快捕,
严厉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
四、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做好预防犯罪工作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帮助。近年来,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同时,积极探索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方法、新途径。以检察服务进学校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在校中学生参与犯罪的情况,选派政治素质高、法律业务素质强、懂得未成年人特点的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
历年来,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
科的骨干都被聘任为各学校的法制校长,如原科长龙平、副科长何顺章同志被聘任为黄州区西湖中学、长江中学法制副校长,现任科长卢志红同志被聘任为陶店中学法制副校长,她们常年坚持到所担任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仅
2006
至
2008
年该科干警共送法进校、送法进单位
10
次,接受教育的人数达
2
万余人。
2008年
上半年,该科办理的西湖中学三名学生涉嫌抢劫一案,虽三人均系在校生、未成年人,但是他们作案手段极其恶劣,且多次结伙实施抢劫行为,经科室讨论研究,认为三人有逮捕的必要。但事后该科将这一情况及时反映到院里,院领导立即派员
深入学校,把上法制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结合起来,并根据青少年的生活和心理特点,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讲述浅显易懂的道理,使同学们明白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和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使同学们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增强自我约束的能力。二是积极参与学校周边环境及学校内部环境的整治,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如前两年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教唆学生,抢夺学生财物、扰乱学生正常学习,致使一些学生放学不敢走路回家,该科立即向政法部门汇报情况,经政法委组织成立了整治小组,利用两个月时间,配合校方进行周边环境的整治,依法惩治了那些违法犯罪分子,使学校周边环境得到了好转,学生有了安全感。同时根据学校学生拉帮结派、敲诈勒肥等不良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该科积极向学校提出检察建议,帮助落实措施,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环境,努力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法制和学习环境,受到了家长、校方、学生的好评。三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以及帮教工作的调研工作,自
2003年以来该科每季度、每年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时做到“三总结”,即及时总结涉嫌犯罪青少年走向犯罪的原因,及时总结对涉嫌犯罪青少年的挽救措施,及时总结杜绝类似犯罪的具体措施。
2007年年初,该科根据近几年的案件办理情况,对黄州城区青少年犯罪活动形势作出系列调研,为司法机关制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措施提供了可行性依据。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无毒社区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和湖北省禁毒工作的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禁毒委和省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建“无毒社区”的工作部署,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把黄州定为无毒社区试点,我院把试点设在红卫社区。为了认真履行社会职能,积极参与社区青少年事务,扎实有效地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我们与社区的
28个单位签订了责任状,邀请省、市检察院及市公安局领导在创建“无毒社区”动员大会作了重要讲话, 在全社区内进行吸毒有害图片巡回展览,并发放宣传资料,响亮地提出抓好“三个一”创建“无毒区”的口号,在社区设立禁毒办公室,对社会
28个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对重点单位和个人提出帮教对象,落实具体帮教措施,重点对社区内的未成人进行摸底清查,对于无知少年对摇头丸等毒品认识不清时,专门在社区的两个学校设立禁毒专栏,长抓不懈地宣传,彻底打消了他们“试一试也无妨”的思想念头,使社区做到“四无”即无制毒、贩毒、吸毒、种植原植毒物的活动,全社区公众接受禁毒教育率达
95%以上。
几年来,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围绕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严格执法,运用法律,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维权活动撑起了一片蔚蓝的天空!
二
00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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